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
鉴定范围
  1、文书司法鉴定
  2、声像资料鉴定
  3、痕迹司法鉴定
  4、微量物证鉴定
  5、法医毒物鉴定
  6、司法会计鉴定
  7、痕迹物证鉴定(限道路交通事故)
  8、电子数据鉴定
鉴定标准
  1、文书司法鉴定标准
  2、声像资料鉴定标准
  3、痕迹司法鉴定标准
  4、微量物证鉴定标准
  5、DNA鉴定标准
  6、法医病理鉴定标准
  7、法医毒物鉴定标准
  8、司法会计鉴定标准
  9、痕迹物证鉴定(限道路交通事故)鉴定标准
  10、电子数据鉴定标准
受理程序
  1、准备必要资料
  2、初步审查
  3、填写鉴定委托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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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疫情防范期间工作安排通知

为了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”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,严格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“五严五防”要求,我中心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》以及山西省司法厅党委《致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工作者的一封公开信》的具体要求,坚决确保实现疫情零流入、人员零感染、情况零报告、舆情零炒作、安全零事故的目标,现对近期工作做如下安排:

1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》要求,我中心拟定于2020210日开始正式办公,具体时间以政府规定时间为准,在此期间所有案件办理时限均按照有关规定顺延;

2、为了满足司法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法律事务需求,保障委托人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,假期期间及延迟上班期间,我中心严格值班制度,安排专人值班,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电话咨询服务,暂不接待来访。值班咨询电话:13363511589(胡耀民)  13363511610(袁军红)

3、假期期间对于已经办理完成的案件,我中心会积极与委托人联系,采取合理并安全稳妥的方式完成鉴定终结案件交接。具体事宜联系13363511610(袁军红)

4、假期及延申期间我中心暂不接受新的鉴定案件,具体接案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我中心将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指示为指导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五严五防要求,按照坚定信心 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 精准施策的方针要求,从自身做起,以实际行动为打赢这场抗击冠状病毒疫情阻击战做出贡献。

 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山西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

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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